谷歌政策-商标
Google 遵守本地商标法,要求广告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商标权。我们承认,第三方会在特定情况下合理使用商标,例如代理商在描述产品时。
如果商标所有人向 Google 提交有关广告使用其商标的投诉,我们会审核该投诉,并且可能会对该商标的使用设定特定限制。以下政策适用于投放到搜索网络上的文字广告中所使用的商标,如果商标所有人向 Google 提交有效的商标投诉,我们将会执行该政策。
如果您是商标所有人,且对他人使用您商标的情况有些顾虑,请阅读此页上罗列的政策,并访问面向商标所有人的帮助网页,详细了解如何提交投诉。
如果您是广告客户,且对该政策会给您的广告带来哪些影响存有疑问,请访问面向广告客户的商标帮助网页。
广告文字中的商标
如果接到商标所有人的投诉,我们可能会限制在广告文字中使用商标。
对于代理商、信息类网站和获得授权的广告客户,如果他们希望使用商标(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会受到限制),则需要满足特定要求。
代理商和信息类网站政策
在满足以下要求的情况下,广告可以在广告文字中使用商标:
代理商:广告的着陆页主要用于销售(或明显用于促进销售)与商标对应的产品或服务、组件、替换件或兼容产品或服务。着陆页必须清楚地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购买途径,或者显示关于产品或服务的商业信息,例如费率或价格。
信息类网站:广告着陆页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关于与商标对应的产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
根据代理商和信息类网站政策,不允许出现以下情况:
广告出于竞争目的引用商标。
广告的着陆页要求用户提供大量信息,然后才显示商业信息。
广告并未明示广告客户是代理商还是信息类网站。
获得授权的广告客户
如果商标所有人为广告客户提供了授权,那么广告客户就可以在广告文字中使用商标。如果您是商标所有人,并想为广告客户提供授权,请查看面向商标所有人的帮助网页。如果您是希望获得授权的广告客户,请按照面向广告客户的商标帮助网页上的说明操作。
并非作为商标使用的用语
以下类型的广告可以在广告文字中使用商标用语:
广告以描述性的方式使用商标用语,且表达的是其普通含义,而非作为商标引用。
广告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与商标没有对应关系。
广告附加信息和其他广告格式
仅适用于特定广告附加信息和格式:广告在通过引用商标来提供关于所宣传产品或服务的额外信息时,可以在广告文字中使用商标。
将商标选为关键字
对于将商标作为关键字使用的情形,我们不会开展调查或加以限制。
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商标政策
对于定位到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地区的广告系列,应遵守针对广告文字和关键字中的商标的政策。但是,如果这些地区出现有效的投诉,我们会开展有限的调查,以便确定在组合使用包含商标的关键字和广告时,是否会混淆所宣传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如果发现关键字和广告文字组合之后造成混淆,我们会拒登相应的广告。
以下类型的广告在定位到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地区时可将商标用作关键字,但前提条件是关键字和广告的组合不会造成混淆。以下示例仅供参考,并非完整的列表:
广告以描述性或通用的方式使用商标用语,并非直接作为商标来引用。
广告用于宣传竞争产品或服务。
广告用于促进与商标对应的产品或服务、替换件或兼容产品或服务的销售。
广告宣传的网站提供与商标对应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
仅适用于特定广告附加信息和格式:广告通过引用商标来提供关于所宣传产品或服务的额外信息。
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地区
显示网址中的商标
如上所述,Google 会针对在广告文字中使用商标的情况发起调查并可能加以限制。但此流程并不适用于在广告的显示网址(与广告一起显示的网站网址)中使用商标。
在处理涉及加大型文字广告的投诉时,我们可能会限制商标出现在广告客户的显示网址的子域名中。请注意,广告可能不会遭到拒登,只是显示网址中不会出现子域名。如果商标所有人对显示网址存有任何其他疑虑,可以直接联系广告客户。
Google 搜索结果中的商标
对于显示在 Google 搜索结果中的网站,我们不会调查对商标的使用。
其他类型广告中的商标
商标政策仅适用于投放到搜索网络上的 Google Ads 文字广告中的商标。但是,如果接到商标所有人的投诉,Google 可能会移除投放到 Google 广告网络上的特定广告。
对 Google 商标的使用
了解如何举报对 Google 商标的不当使用。